釋經與結構:馬太福音十三章的八個比喻

要明白聖經,是否一定要會原文?其實只要我們能夠讀懂文字,注意字義的平行或對稱,仔細觀察經文並且多讀幾次上下文,很多聖經中所謂難解的經文,其實都不是那麼困難。更進一步言,倘若我們能用理性與敬虔的心,來揣摩聖經作者寫作的思路,進而對經文做出結構分析,有時甚至會讓我們對原本耳熟能詳的經文(特別是敘事類型的經文)有耳目一新之感,進而得到更清楚的敘事輪廓或更深的體會。

在馬太福音十三章,馬太收錄一共八個耶穌所設的比喻。比喻,一般而言取材於實際的生活,並且通常只有一個作為比較的重點[1]。因此每個比喻都各自有其要傳達的訊息。但是當作者紀錄,收集,並且編排多個比喻在一起,這時讀者就必須考慮作者是否有其更深一層的含意,而做出如此的彙編?因此,適當地運用結構分析,就能夠幫我們在這時候找出作者編輯的思路。看回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如果讀者想要尋求這章裡面各自比喻的訊息,就有必要先把整個十三章八個比喻放在一起觀察,比較,和並列。換言之,只有先用結構分析,找出整個彙編經文的結構所強調的主要訊息,我們才能找出解釋比喻的大方向,才會比較容易解讀出各自比喻的訊息。

以下只會談到我個人觀察,輔以聽過的一些講道者的分享,所觀察到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八個比喻的釋經進入方向。

在這八個比喻當中,我們可以注意到馬太特地穿插了一些耶穌講比喻時的時間與空間的紀錄,以及設比喻之外耶穌與門徒的一些私下的對話,作為整個比喻群組的背景與解說。此外,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比喻安排的次序。

在稗與麥的比喻之前,耶穌先放了撒種的比喻。緊接這兩個比喻之後,祂舉了芥菜種的比喻,以及麵酵的比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十三章第一個「撒種的比喻」中並沒有任何關於時間的描述。而相反的是第二個稗與麥,第三個芥菜種,及第四個麵酵的比喻,看來都是會發生在世界末了之前(馬太福音13:40-43)。「世界的末了」乍聽之下好像與當時的讀者沒有切身關係,看似指向一個遙遠的未來。但若站在「承認耶穌為彌賽亞」的第一世紀猶太基督徒的角度來思索,就能夠明白「世界的末了」是指彌賽亞來到世上之後,宣告了現今邪惡世代的終了已經展開。簡言之,「世界的末了」指向今世的末了,開始於彌賽亞宣揚天國的福音,建立屬神的國度(教會),直到末日耶穌再次榮耀的降臨(參: 馬太福音24章)。

接下來的四個比喻,對比之前所提到的首先四個比喻,由編輯的手法來看是像鏡子的對映面:因為第五個藏寶,第六個尋珠,及第七個撒網這三個比喻,與之前所說的三個比喻(即:稗麥, 芥菜種, 與麵酵)相同,都有一個發生的時間結束點(馬太福音13:49)。奇妙的是,最後一個「文士受教」比喻,看似又呼應回到與第一個撒種比喻類似的場景設定– –一樣沒有任何關於時間的描述。

此時讀者心中大概可以明白,馬太特意把這八個比喻編輯在一次耶穌與門徒的對話當中,有其特殊意義: 在這八個天國的比喻當中,真正在講 “人的心對神的道” 會如何反應的教訓,應該是第一個 「撒種」的比喻, 以及最後一個 「文士受教」這兩個比喻所強調的重點。而馬太把這兩個比喻組成八個天國比喻的經文框架,目的告訴我們:當主耶穌來到世上,以彌賽亞的身分開始建立天國,在發展當中– –不管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 –人的心會如何對神的道反應,取決於這個人是否有謙卑受教的心。

由此進入經文,我們可以理解這八個比喻的解釋大方向:在屬神的國度(教會)於今世發展時,我們(聽比喻的聽眾)不能只喜歡聽某種道理,而是要不斷虛心受教。比如說,我們不能只喜歡聽「愛裡面沒有懼怕」的訊息,卻不喜歡聽到「公義與審判」的訊息。因為聖經是神的道,不變的,但我們的心是否只對某些道理是好土,而對某些道理卻是荊棘之地?不論如何,神國發展總要每個人都像文士受教一樣。

因此,存著「謙卑的心受教」應該是第十三章當中天國八個比喻中最重要的個人因素,也是天國發展的重要關鍵。如此一來,我們才能明白為何主耶穌在講解時引用以賽亞先知的預言,講明當時神的子民(猶太社群)對聽到的神之道的反應。換言之,跟隨耶穌的門徒與之後的馬太福音讀者群對神的道的反應如何,才是耶穌設這些比喻時所關心的重要關鍵(馬太福音13:11-17)。而馬太特地穿插的一些耶穌講比喻時的時空的紀錄,以及耶穌與門徒的一些私下的對話,作為整個比喻群組的背景,目的也是要間接勉勵讀者,要像這些門徒追問到底,甚至進入屋內,就可以聽到更多比喻的解說。如: 稗與麥的比喻喻體解釋,就是在進入屋內,耶穌才在私下對其門徒做出的補充。

而當我們觀察到這個編輯八個比喻的主要訊息之後,就可以更清楚十三章中間的六個比喻,其實是講論天國在今世的發展趨勢以及以後的情況。因為這六個比喻都有其發生時間點的設定。而影響天國發展的最重要因素,卻是框架比喻(第一個與第八個)所要強調的:人心對神道的反應。

[1] Roy B. Zuck,《基礎解經法》,楊長慧譯(香港:宣道出版社,2001年2版),頁271。

彌賽亞與巴拉巴的受審(下)

路加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馬可福音的審判旨在討論行為與目標是否符合神的心意,那路加福音呢?根據路加福音23:1-25的記載,彼拉多曾「三次」強調他不認為拿撒勒耶穌罪致於死。為何是「三次」?在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當中,「三次」通常明指某人強調某事件發生的必要性,或是暗指神的旨意定要執行的絕對性(參:路加福音22:34, 61; 使徒行傳10:16)。因此,當路加強調即使彼拉多在審判中曾「三次」拒絕,最後還是批准死刑,意在指出拿撒勒耶穌被釘十字架,正是神「絕對」的旨意。又因耶穌被釘死乃是「神的旨意」,路加福音23:18; 25補充這事件所造成的結果,就是讓已經被「下在監牢」的巴拉巴得「釋放」。可見,根據路加的描述,把耶穌交給猶太人與外邦人任憑他們行,甚至被釘死十架– –這是神的旨意(參:使徒行傳2:22-24);而耶穌被判有罪的結果,就是原本被關在監牢裡的囚犯巴拉巴被釋放– –也是神的旨意!

如此的敘述手法,也表明路加福音前半段耶穌所引的以賽亞書經文正逐漸應驗(參:路加福音4:18)。因此,路加表明當神的兒子來到世上,除了醫病趕鬼傳福音,最重要的是祂將犧牲自己在耶路撒冷的十架上(參:路加福音13:32-33),使救恩的應許能「開始」實現在始祖犯罪後的人類歷史。如此壯舉,為讓許多迷失的兒子能再次與父神的關係得到修補(參:路加福音3:22-38; 15:11-32)。路加用其高超的敘事鋪陳,強調這是神絕對的旨意與計劃!如此就不難理解為何路加福音21:20-28勉勵門徒要忍耐– –因為患難正是屬神子民得贖前必有的(參:帖撒羅尼迦前書3:1-5)!看回今天:許多地區正逢動盪的政局,世上各國也遭遇瘟疫橫行,種種徵兆顯明主的門徒正處於患難多變的世代。但這一切都是至高者所命定。而祂如此安排,就是期待透過基督徒的忍耐,使其他還在世界掌權管轄之下的人,能在他們身上看見神恩典顯明的忍耐(參:使徒行傳7:8),或者他們也因此願意接受福音的光照得到釋放。總而言之,由路加的觀察角度,聖徒在患難中的忍耐,在全能者的眼中絕不是沒有價值!

約翰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最後,讓我們查考約翰福音對耶穌審判的記載。約翰的描述方法非常特別:首先在審判當中,彼拉多是非常忙碌的,因為他一下要出去跟猶太人對話,一下則是要進去法院審問耶穌(參:約翰福音18:28-40)。彼拉多三進三出,原因是這些控告耶穌的猶太人不肯進入法院[3]。如此一來,反而使讀者覺得這些猶太人與被審的耶穌間似乎沒有任何交集– –正如光明與黑暗沒有交集[3](參:哥林多後書6:14)。第二個敘事特別的地方,就是彼拉多審判耶穌時的三次對話。從「審判的權柄」,「猶太人的王」,到「猶太人的國度」,彼拉多似乎完全不能明白耶穌對這三個話題的回應[3]。由這兩點,讀者可以略見當時猶太人之所以曾被耶穌責備「不明白真理」(參:約翰福音第八章),應是指其「不認耶穌」是從神來要做王的彌賽亞。而彼拉多也因其「不明白真理」(參:約翰福音18:37-38),才會順著猶太人的要求釋放「強盜」巴拉巴,卻把真正「猶太人的王」耶穌判死。而約翰在紀錄「耶穌受審」時特別強調的這兩點,其實正隱約呼應回約翰福音1: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的開場宣告!

因此,約翰意圖透過「耶穌的審判」,邀請讀者省思本身信仰的方向。約翰福音10:22-30記載有群充滿激情的猶太人,因為無法調和「自己對彌賽亞的期待」與「彌賽亞顯現時的作為」的落差,而跑來質問耶穌。他們對彌賽亞已有先入為主的看法,認定彌賽亞必定只能照他們所願來建立神國。可惜期待越大,失望越大,導致他們在耶穌受審時認不出「強盜」與「王」的差別。何謂「強盜」?約翰認為凡是在「道成肉身」的彌賽亞之前宣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這人就是「強盜」(參:約翰福音10:1-8)!而透過作者之後對審判的描述,我們看到當猶太人不認耶穌為彌賽亞,後果竟是真正的「強盜」被放回原本屬神的猶太子民中!這不啻是個警訊:我們是否在某些事上非常執著?非得要「耶穌」如此行,才符合我們對「救主」的期待?我們可能聽過一個牧師在水災中呼求神幫助的小故事[4],但是當我們真正遭遇環境的困難,我們這時是否正像那位牧師一樣,堅持定要照我們所願,才能認定那是從神來的活路?或著我們是否願意謙卑求神開啟眼睛,放下內心成見,好看到祂所預備的另一扇窗(參:哥林多前書10:11-13; 王下6:17)?

結論

至此,透過查考四福音書各自的文學結構,與分析各自福音書的編輯手法,我們可以看出四福音書的作者在「審判耶穌」上所強調的四個重點:馬太福音認為,這是義人代替不義之人接受死刑的審判,目的在教導耶穌的門徒必須虛心謙卑,才能持守義人耶穌所成全的救恩。馬可福音則強調巴拉巴耶穌與拿撒勒耶穌雖然有「相同」的復國意圖,卻用「不同」的作法,藉此教導我們,即便一件事看似合乎神的心意,我們依然要小心自己的「動機」和「做法」是否合乎神的標準。

而路加福音則是藉著耶穌受審的紀錄,加上開頭的以賽亞的預言,鼓勵我們不要因世上的苦難而感到灰心,因為萬事– –即便是苦難– –都有神的旨意在背後!最後,約翰福音則是藉著審判過程來提醒我們,信仰,不是神照我們的旨意而行,而是我們要觀察並且調整自己照神的旨意行,不然就可能成為約翰筆下那群敵擋真理的猶太人,讓強盜奪走我們的信心,甚至信仰完全敗壞,成為與耶穌毫無相關的陌生人。

但願在聖靈的幫助之下,我們都能看出神透過四個不同的作者,藉著耶穌受審判,與巴拉巴被釋放,所要傳達給我們的教導與敬虔生活的智慧。

(全文完)

[3] 梁美心, 與約翰同讀舊約: 再思約翰福音的十架神學, 天道書樓, 2015, 217-223頁

[4] 錫安日報, 故事:上帝的直升機 2008 https://www.ziondaily.com/2.0/web/daily_life_wisdom_08a/view.php?id=2968

註:圖為義大利畫家維迦略 (提齊安諾.維伽略Tiziano Vecellio)於A.D. 1543年所繪製的”Ecce Homo!”(看哪,這人!)油畫。佈景左右對稱於他的另一幅較早完成的畫”The Presentation of the Virgin”(獻上童貞女)。畫中耶穌從左邊的衙門準備緩緩走下階梯步上苦路,與之成為強烈對比的是看似順服民意,實則達成政治懷柔而志得意滿的彼拉多。圖片來源:https://www.titian.org/ecce-homo.jsp 畫家生平:https://en.wikipedia.org/wiki/Titian

彌賽亞與巴拉巴的受審(上)

前言

「審判耶穌」是四福音書當中都有的紀錄。為何福音書要記錄耶穌被審判?(哥林多前書15:1-4)因為耶穌來到世上,目的為要擔當我們的罪。並藉著祂從死裡復活,使其門徒能有復活的盼望。既然這是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因此記錄耶穌生平的四福音書,有其必要紀錄耶穌如何面對審判,以至最終被釘死十架,三日後復活,完成基督教最核心信仰的歷史關鍵。

正因為耶穌被審判是十字架救恩重要的歷史關鍵,許多神學家都試圖要把四福音書當中耶穌受審的紀錄,整合為按照時間次序發展的歷時性報導。「歷時」的查考方法本身並沒有錯誤,只是容易造成資訊破碎,以及重組資訊後卻導致作者原始訊息失焦的危險。若四福音書作者原本就有各自要強調的中心思想,關於「耶穌被審判」則必定會有各自不同要強調的重點。故此,今天就讓我們用「共時」的方法,來各自分析並解讀四福音書當中「耶穌被審判」的記載,以求能發掘四位作者想要表達的意義並從中汲取教訓。

巴拉巴的名字與身份

在談論「耶穌被審判」這歷史事件之前,我們必須先討論另一個與耶穌一起在四福音書被審判的人物:巴拉巴。四福音書都有提到「巴拉巴」同時面對審判,卻是以不同的面向與「耶穌被審判」做對比。誰是巴拉巴?馬太福音27:16-17記載他是個囚犯。巴拉巴(BarAbbas)是當時常用的亞蘭語,意思是「父親的兒子」[1]。因此,巴拉巴可能是此人名字的補充稱謂。恰巧有些早期的福音書手抄本顯示這位囚犯「巴拉巴」的原本名字,可能也是「耶穌」!兩千多年前「耶穌」是猶太人之間常見的名字,就像今天約書亞(Joshua)也是英語世界中常見的名字一般。也只有如此理解,才能解釋為何使徒行傳3:13-14中彼得的講道辭有加上「就是那位(耶穌)」[2]的補充說明。照彼得的說法,他很可能知道當時受審判的是兩個同樣叫做耶穌的人,有必要講清楚是哪個耶穌,才是真正從「眾先祖們」來的那位彌賽亞。

至於這位巴拉巴耶穌的身份,新約四福音書與使徒行傳是用「殺人犯」(murderer),或「作亂造反的」(be seditious)描述[2]。所以巴拉巴耶穌很有可能是當時的革命份子(revolutionist)。而殺人的原因,非常有可能是因為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更進一步來檢視他的另一個名字稱謂「巴拉巴」。原意為「父親的兒子」的稱謂巴拉巴,亦可能暗指他曾在猶太同胞面前自詡為「天父的兒子:彌賽亞」。他在耶路撒冷作亂殺人,可能就是因為想要推翻羅馬政權,建立自己的國度。換言之,巴拉巴應該不是一個尋常的殺人搶錢的強盜,而是當時想要推翻羅馬帝國,建立自己國度的諸多彌賽亞當中的一位。只是巴拉巴耶穌的反叛終告失敗,落在當時羅馬帝國統治下猶太省長彼拉多的手中。

馬太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了解這段歷史背景,就更能明白四福音書中關於「耶穌被審判」要表達各自的神學與應用。我們首先探討馬太福音關於耶穌被審判的經文:馬太福音27:11-26。在這段經文中,彼拉多的夫人強調這個面對審判的拿撒勒人耶穌– –對比另一個強盜巴拉巴耶穌– –更稱得上是義人!何為「義人」?馬太在第4節藉著因為賣主而後悔的猶大的口,說明「義人」就是「無辜沒有犯錯的人」。從兇殘冷酷的彼拉多反問群眾的問題,更可以看出連羅馬官方也不認為拿撒勒耶穌有犯任何該被處死的過錯。諷刺的是在這場審判中,「拿撒勒耶穌才是義人」這樣的見證,馬太特別紀錄是由不認識耶穌的彼拉多這對外邦夫妻,以及良心發現後悔恨不已的猶大所提出,不是那些以身為「義人」亞伯拉罕後代為榮的猶太人官長與祭司。

至此可以看出馬太的動機,在於藉著「義人耶穌被審判」與「不義的巴拉巴耶穌」被釋放強烈對比,以此強調耶穌捨己的救恩是給那些願意虛心認罪的人領受。身為使徒的彼得,在彼得前書3:18說明拿撒勒耶穌受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受死。如此一來,義人審判受死所帶來的赦罪果效,是給那些能夠體認到自己才是不義的虛心者。這就呼應了馬太福音5:3; 5:10登山寶訓所說:心靈空虛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換言之,「義人」耶穌承受審判後所流出的血,目的是要讓心靈空虛的人承認自己的「不義」,因而接受洗禮以求罪得赦免(參:使徒行傳2:38)。並且受洗成為門徒後,還願意為義忍耐受苦。希伯來書12:1-2才會鼓勵那些已經受赦罪洗禮的門徒,當他們因為環境的惡劣快要失去盼望,就當思想,義人耶穌甚至願意替代不義的巴拉巴受死,怎麼能忽視這個得來不易的救恩,就此放棄?

馬可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談過馬太福音,現在來看馬可福音15:1-15關於耶穌受審的紀錄。在這段經文中,第七節介紹巴拉巴耶穌是曾經帶領過一群人「作亂」στασιαστής(意圖「革命推翻」羅馬帝國)而殺過人的囚犯。為什麼馬可要如此形容巴拉巴?倘若我們參考馬可福音14:55-64的經文作為理解的背景,就能明白當時拿撒勒耶穌面對審判的原因,是因為耶穌承認自己是從神來的彌賽亞。當時若有人在猶太人群體中稱自己為彌賽亞,間接就是承認這人將會帶領猶太人重建大衛王國。接著在14:66-72馬可插入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記載,強調「彼得因為怕被認為是與耶穌同一個團體」所以不認主!綜觀這三段經文的敘事,我們可以明白馬可用「為了建國不惜造反殺人」的「巴拉巴耶穌」,對比「為了建國而要門徒放下刀」的「拿撒勒耶穌」。諷刺的是,這位拿撒勒耶穌並無作亂(革命)的意圖,現在卻遭受了不公義的審判。

因此馬可筆下的「拿撒勒耶穌受審」,主要在強調祂選擇的復國道路,是溫柔卻滿有力量的!就像前段所言,不論是巴拉巴或是拿撒勒的耶穌,都想要重建只屬猶太人的國度。差別卻在他們所選的道路。在馬可福音,我們可以看到拿撒勒耶穌忙著醫病趕鬼。除了馬可福音1:40-41說明耶穌行這一切是出自於祂的「憐憫」以外,其他都只見耶穌風塵僕僕的工作描述。而這樣的作法正好與巴拉巴相反!因為巴拉巴是聚集一群人拿刀殺人,公開反叛政府。看回我們的生活,當我們想要完成某件合乎神旨意的事情,我們是否有省察自己的動機與作法?是否有考慮到行動所帶來的後果?拿撒勒耶穌選擇憐憫的方法,沈默卻堅定地證明祂是彌賽亞(參:馬太福音11:2-6),雖然最終一步步走上十字架犧牲了肉體的生命,最後卻能復活坐在父神的右邊(參:希伯來書12:2-3)。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有時為要達成某個目標,卻放棄了屬於基督徒該有的道德堅持呢?

(待續)

[1] 鮑維鈞, 天道聖經註釋: 路加福音(卷下), 天道書樓, 2009, 445頁

[2]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註:圖為荷蘭畫家林布蘭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i於A.D.1655年所繪製的”Ecce Homo!”(看哪,這人!)版畫。中間三位(左至右)分別為彼拉多,巴拉巴,與耶穌。 而畫中出現許多不合時空的場景, 如身穿1600年代衣服的旁觀者,或矇眼的正義女神雕像…等,在在顯示畫家意圖呈現這審判所造成足以穿越時空的影響。圖片來源:http://www.yshk-art.com/view-detail-440.html 畫家生平: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mbran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