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叮嚀(一):敬虔的奧秘

教牧書信的生活應用

保羅是主耶穌復活後特選的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參:羅馬書1:1)。(哥林多前書3:6-11)所以保羅認識自己就像是與神同工建立外邦教會根基的工人。除了有智慧地教導其他人以外,他更是自己親自做榜樣,凡事效法基督。並且保羅又曾為了栽培提摩太和提多為接棒人,寫下所謂教牧書信:新約的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以及提多書這三卷書。目的就是教導這些年輕的傳道人能明白,在當時特定的文化處境下,當如何照主心意牧養教導神的教會。

可是,這些信真的只是寫給這些年輕的教會工人嗎?(哥林多前書11:1)(提摩太前書3:14-15)從保羅這兩段聲明來看,教牧書信雖然原本是為了栽培這兩位年輕工人所寫成,但其中所談到的教導也是能應用在每個基督徒身上。就讓我們先從「敬虔」這教牧書信中甚為重要主題談起…。

教牧書信的敬虔與基督論

(提摩太前書2:2,3:16,提摩太後書3:5,提多書1:1)保羅雖然在教牧書信中曾多次提到「敬虔」,究竟什麼才是合乎聖經的敬虔呢?很多時候談到敬虔,我們腦中想到的,不外乎是在遙遠深山中的修道院,幾個遠離世俗的僧侶正敲鐘提醒其他修道士要讀經禱告。因此,每當我們在聖經當中讀到要「敬虔」,或多或少都不自由主的聯想:敬虔,不就是要我們多讀經禱告參加聚會嗎?其實多讀經禱告與參加聚會本身就是對的,但保羅當初用敬虔這個字時,所想的應該不只侷限於個人靈修方面。(提摩太前書3:14-16)要了解保羅對敬虔的定義,就有必要先從這首關於敬虔奧秘的詩歌談起。但是,提摩太前書三章第十六節明明是首關於彌賽亞如何「道成肉身並復活升天」的詩歌,怎麼會跟「在世上過敬虔的生活」有關係?或許這個答案可以先從舊約以賽亞書談起:(以賽亞書11:1-5)當先知以賽亞預言彌賽亞來到世上時,祂會被神的七靈充滿。什麼是神的七靈?在聖經當中七是完整數字。因此神之七靈就是指全能的神之聖靈!由此可知,以賽亞先知在此所說神降在人子身上之聖靈完整特性(與人同住,智慧,聰明,謀略,能力,知識,及敬畏神),會應驗在將要來的彌賽亞耶穌身上。換言之,被神聖靈充滿的彌賽亞,其中有個特質就是「敬畏神」。「敬畏神」也就是所謂的敬虔。並且以賽亞書這段經文,除了預言彌賽亞耶穌將是大衛子孫,更說明了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為審判世界,建立由一群同樣「敬畏神」的人所組成之彌賽亞國度!

敬虔就從認識道成肉身的救恩開始!

(提摩太前書3:14-16)故此,保羅才會在談到敬虔的奧秘時,說明這是與基督道成肉身有直接關係。因為真正的敬虔,是從應許要與人同住的聖靈而來。而與人同住的聖靈,是應許給那認識耶穌是神道成肉身的人,也就是進入神國度的選民。我們今日來到的教會,就是透過祂所流寶血建立之屬神國度(參:希伯來書12:18-29)! 所以,我們才會說敬虔是從認識道成肉身的救恩開始。其實從敬虔的字源義觀之亦是如此!因為敬虔希臘字的定義,就是指我們對某個人事物深深地崇敬!又因為所崇敬的對象而產生自覺的義務,並熱誠地將這些義務行為實踐在生活中!由此可知,一個人是否過「敬虔」的生活,就從這個人是否認識自己信仰對象的身份可以得知。(約翰福音1:19-28)誠如施洗約翰的見證:如果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而祂來到世上,就是為了建立屬神國度並找回失喪迷羊,我們就自然會因感激神實行救恩,進而產生來到教會時對神感到尊敬與虔誠的態度。

而此種因認識耶穌乃是神道成肉身的敬虔,要如何應用在我們生活之中呢?(提多書2:11-15)(歌羅西書3:22-25)當我們體會到耶穌是獨一真神道成肉身並信而受洗歸入教會後,就不會再次過著「雙重人格」的生活。換言之,我們不會來到教會就一副聖潔基督徒模樣,卻在日常生活時跟許多不信者一樣過著沒有道德規範的生活。因為真正的敬虔,乃是因為感念救恩而發自內心的敬畏神。因為敬虔的人都知道這藉著洗禮所領受的寶血救恩實屬不易,故此不管是當他們面對教會的同靈或屬世的不信者而表現出的價值觀,態度,甚至行為,都應該是一致的。這才是真正的敬虔!

我們不要忘記,假冒偽善原文的意思就是演員戴著面具演戲。曾有人問一位很知名的福音派牧師一個問題:「你覺得有沒有可能做『半個基督徒』或『兼職基督徒』呢?」因為此人認為自己確實相信耶穌,卻在私下時間持續跟朋友出去喝酒狂歡。換句話說,他來到教會與日常生活並沒有一致性(consistency)。這位牧師在聽到這樣的提問後,直接告訴此人:「你不可能做一個兼職基督徒」。牧師的理由如下:如果某人真的進入神的家,那人就是神家的一員,即使因為某些外界的引誘而開始疏遠,他依然是神家中一分子。因此,這位牧師建議此人若要確保自己是神家裡的一員,就要先記得耶穌是付出了多大的代價,才得以讓他得救成為基督徒!回頭觀之,這不就是跟保羅在提多書二章的教訓相似嗎?因此,認識耶穌就是神道成肉身為敬虔的開端。其意就是要我們不論自己的身份工作或處境如何,總是要因感念救恩而過著滿有基督形象的生活樣式。

敬虔就是以生活宣揚基督為王的訊息!

(提摩太前書3:16)除了認識神道成肉身的救恩是敬虔的開始,保羅在3章16節所引的讚美詩更說:「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在肉身裡成為可看見的、在靈裡稱義、藉著使者被看見、在列國中被宣揚、在世界裡被相信、在榮耀裡被提昇的那位 (直譯)」。可見保羅要我們除了認識敬虔的對象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之外,他更要我們以生活傳揚耶穌基督成就十架救恩的救贖過程。

(表格取自俗世洪流中的堅信)

屬世 Physical屬靈 Spiritual
啟示 Revelation祂以肉身彰顯 (第一句) He was revealed in the flesh藉聖靈得顯為義 (第二句) He was vindicated in the Spirit
傳頌 Proclamation祂被傳於列國 (第四句) He was proclaimed among the nations向眾天使顯現 (第三句) He was seen by angels
接納 Reception祂為世人所信服 (第五句) He was believed on in the world被接到榮耀裡 (第六句) He was taken up in glory

曾經有聖經學者指出,保羅引用這首當時基督徒所唱的詩歌,很可能參考當時羅馬皇帝登上王位時的儀式所寫成稱頌的歌詞形式,進而改寫為今天我們所見的「基督登基頌」。因為當時羅馬帝國每逢皇帝登基(coronation),他作為王的身份會先在登基儀式時被顯明啟示(revelation)。再來,在登基儀式時還會傳揚他的戰功(proclamation),最後則是由象徵羅馬帝國的元老院表示等候與接納(reception)。如此一來,吾人或許會問:為何敬虔奧秘之歌要用這種君王登基的詩歌形式寫成?很有可能就是因為在保羅心中,真正敬虔之奧秘,就是與獨一的真神如何道成肉身來成全救恩,最後成為萬王之王的救恩計畫有極大的關係!因爲奧秘這字在原文中常被理解為「任何隱蔽或祕密的事」,正是指某件事在尚未向人顯露以前,並無法為人所知的特性。(羅馬書16:25-26)因此,奧秘這字在聖經中被翻譯時,常常會被加上類似 「先前不知道」的補充說明。可見, 「奧祕」是只有被選召的人方能理解,並看出其本體實為「基督為王之福音」!由此可知,因看出敬虔奧秘並接受福音之人,就是神所救贖之人。而這群人所傳揚的福音訊息,就是彌賽亞耶穌除了是神道成肉身之外,祂更是那將要來到世上作王的大衛子孫(參:約翰福音18:37)! 而這個耶穌將為王並執掌王權的國度,首先應驗於當時使徒教會,現在則是應驗在有聖靈與真理同在的教會。(羅馬書10:14-17)而耶穌基督將要為王的訊息,也就是所有敬虔的弟兄姊妹會樂意傳揚的全備福音!

我曾經聽過一個見證:本會有位弟兄,之前是屬於其他教派的基督徒。自從他出國開始慕道後,因為一直聽到先前教會的朋友們說:教會都一樣,不分教派、教義,都是信主耶穌。因此去會堂只要近就好,何必跑那麼遠?所以他感覺內心開始起爭戰,於是決定向神禱告,求神帶領他們到真正屬神的教會。結果主耶穌真的垂聽他的禱告。當他們夫婦倆與原先教會的牧師夫婦一起悟性禱告時,他們看見了一位身穿潔白發亮衣服的人出現在會堂的講台上。突然這位姊妹見證說靈裡有股力量催促她,讓她放膽說:「我看見主耶穌,主耶穌要我告訴大家,這講台是祂的,你們要傳講主耶穌的話與祂的道」。由此可見,體會到耶穌就是神道成肉身,成全十字架救恩,就是使我們來到教會時能夠敬虔的開始。但是我們更不要忘記,宣揚耶穌彌賽亞將要來作王,更要看我們是否真正活出敬虔的生活?倘若我們只有嘴唇敬畏神,卻沒有按著正意講解神的道與宣揚神的福音,也沒有活出基督是主的生活樣式,這樣豈能有效傳揚救主十架福音給周遭的友人?

敬虔就是操練自己並等候王的再臨!

(提摩太前書3:16)最後在提摩太前書3章16節的讚美詩中,我們看到「敬虔的奧祕」除了要認識基督就是神道成肉身,並且要用自己生活言行去傳揚基督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操練自己敬虔,等候並接納救主基督的再臨。這是甚麼意思?因為「被世人信服」的信服,不單指向信徒的「當時相信」,更是要他們能「持守所信」。(提摩太後書1:12)我們不要忘記,保羅在寫提摩太後書實正等候他人生的終點。此時,保羅所信的難道只是「信耶穌是神」如此而已?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保羅說他沒有因為自己受的患難而感到羞愧,就是指他知道他所信的耶穌將以萬王之王的姿態從天駕雲降臨 ! 屆時保羅深信他將與所有的基督徒能夠在彼時得到身體全然的復活,領受永遠的榮耀冠冕。(提摩太後書2:8-10)這就是保羅為何能因著「持續信服基督是他的救主」,以至於他更能夠即便「在患難中依然忍耐到底」之秘訣。(提摩太後書4:6-8)由此可知,保羅深知只有當他持續忍耐到底,最終才能像耶穌基督升天一樣,在最後的審判來臨時,被耶穌基督接到榮耀之中。

(提摩太前書4:7-8)故此,保羅認為:「為了敬虔操練自己」(直譯),就是將「敬虔」過生活當成為操練自己靈命的主要動機。對保羅而言,敬虔起因於認識耶穌就是獨一真神道成肉身,真正認識自己信仰的對象。此外,敬虔更是一種活出基督為王,展現基督在我們生命之中做王的基督徒生活。最終,敬虔就是要持守信仰到底,在患難中依然能夠忍耐等候這萬王之王最終將完全掌權的時刻來到。我們不能忘記,「為了敬虔操練自己」的最終目標是要得到從主來的獎賞,而不是拿操練自己靈性的過程誇口。由此可見,若有人常常操練敬虔的事,但最終卻是與得救無分,那麼一切的道德行為與信仰的生活便失去真正價值。

就像我曾聽過的一個見證:有位弟兄,他信主前曾經賺很多錢,非常的成功。也因此過著紙醉金迷,醉酒荒唐的生活。甚至迷上賭博,又在異性關係上非常不檢點,因此造成他太太很大的痛苦。之後當神揀選他太太,這個弟兄因為看見太太很大的轉變,故此對教會產生好奇。曾經有一次,這個尚未受洗的慕道者在禱告時,看見穿著光明潔白細麻衣的高大天使出現在他面前,重重一巴掌打向他的頭,然後聽到一個威嚴的聲音要他去教會慕道,然後就開始禱告說靈言。之後又因為一連串的異象與神蹟,讓他像變了個人似,除了接受本會大水洗禮外,更發熱心到處見證,也因此讓很多人非常感動,受洗歸入教會。

但故事並沒有就此結束:許久之後,有位旅居歐美的傳道被這位弟兄的見證給感動。於是等到他回台灣時,忙問台灣當地的傳道人能否認識一下這位弟兄。結果,這位台灣當地教會的傳道搖搖頭,將之後所發生的事娓娓道來 : 原來這位曾大發熱心的弟兄,因為到處做見證,到處幫忙宣道的聖工,也因此面對了很多異性的誘惑與金錢的試探。雖然他曾經經歷了許多的神蹟奇事,但是因為道理根基沒有真正扎根在他的內心,平常又沒有透過讀經禱告,操練自己的敬虔以培養建立自己與神的關係,因此已經跌倒。而教會注意到原來他已經失去了原本對神敬虔的心,怕他繼續影響教會,因此不得不在警告卻仍不知悔改後將他除名!讓人感到非常惋惜。

結論:敬虔的奧秘

在此做個結論:如果我們從小在教會長大,或是已經信耶穌有一陣子,相信大家常聽到講台上說:「來到教會要敬虔,不可大聲喧嘩」,或是:「上宗教教育課要敬虔,要守規矩」…等。因此,相信大家一聽到敬虔這個字,就是很自然地會將之與「守秩序」或「守規矩」畫等號。亦或聯想到整天讀經禱告的「類修道」的生活。但是,從今天查考提摩太前書3章14-16節,我們可以知道真正的敬虔,是從認識信仰的對象開始。如果我們今天認識的耶穌只是個財神爺,在我缺錢時候才要向他禱告,這樣,我們是不可能開始有敬虔的生活。相反的,如果我們能夠知道耶穌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道成肉身,目的就是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生活,我們自然就能用敬虔的態度開始過生活。但是這還不夠,因為我們從提摩太前書3章16節看到敬虔的奧秘,更包括了要過著尊基督為王的生活,以此把全備的福音傳揚出去。最後,就像當初基督復活升天一樣,如果我們能夠一直持守並操練對神敬虔的態度,即便面對環境的困難與艱苦時也不怨天尤人,我們最終必能真正復活,得到像耶穌一樣榮耀的身體,在審判中能夠被稱為義,進入永生。

一切榮耀歸於主!

參考資料:

1. 鮑維均,俗世洪流中的堅信:從教牧書信看顛覆現實的基督信仰,聖經導讀叢書

2. Ariellenina,為了敬虔操練自己:從提摩太前書看敬虔,聖靈月刊

3. 魏志慷,敬虔上的操練,聖靈月刊

4. 吳明真,談敬虔與得利,聖靈月刊

圖為十七世紀巴洛克畫家林布蘭·哈爾曼松·范萊因 所畫的使徒保羅

彌賽亞與巴拉巴的受審(下)

路加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馬可福音的審判旨在討論行為與目標是否符合神的心意,那路加福音呢?根據路加福音23:1-25的記載,彼拉多曾「三次」強調他不認為拿撒勒耶穌罪致於死。為何是「三次」?在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當中,「三次」通常明指某人強調某事件發生的必要性,或是暗指神的旨意定要執行的絕對性(參:路加福音22:34, 61; 使徒行傳10:16)。因此,當路加強調即使彼拉多在審判中曾「三次」拒絕,最後還是批准死刑,意在指出拿撒勒耶穌被釘十字架,正是神「絕對」的旨意。又因耶穌被釘死乃是「神的旨意」,路加福音23:18; 25補充這事件所造成的結果,就是讓已經被「下在監牢」的巴拉巴得「釋放」。可見,根據路加的描述,把耶穌交給猶太人與外邦人任憑他們行,甚至被釘死十架– –這是神的旨意(參:使徒行傳2:22-24);而耶穌被判有罪的結果,就是原本被關在監牢裡的囚犯巴拉巴被釋放– –也是神的旨意!

如此的敘述手法,也表明路加福音前半段耶穌所引的以賽亞書經文正逐漸應驗(參:路加福音4:18)。因此,路加表明當神的兒子來到世上,除了醫病趕鬼傳福音,最重要的是祂將犧牲自己在耶路撒冷的十架上(參:路加福音13:32-33),使救恩的應許能「開始」實現在始祖犯罪後的人類歷史。如此壯舉,為讓許多迷失的兒子能再次與父神的關係得到修補(參:路加福音3:22-38; 15:11-32)。路加用其高超的敘事鋪陳,強調這是神絕對的旨意與計劃!如此就不難理解為何路加福音21:20-28勉勵門徒要忍耐– –因為患難正是屬神子民得贖前必有的(參:帖撒羅尼迦前書3:1-5)!看回今天:許多地區正逢動盪的政局,世上各國也遭遇瘟疫橫行,種種徵兆顯明主的門徒正處於患難多變的世代。但這一切都是至高者所命定。而祂如此安排,就是期待透過基督徒的忍耐,使其他還在世界掌權管轄之下的人,能在他們身上看見神恩典顯明的忍耐(參:使徒行傳7:8),或者他們也因此願意接受福音的光照得到釋放。總而言之,由路加的觀察角度,聖徒在患難中的忍耐,在全能者的眼中絕不是沒有價值!

約翰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最後,讓我們查考約翰福音對耶穌審判的記載。約翰的描述方法非常特別:首先在審判當中,彼拉多是非常忙碌的,因為他一下要出去跟猶太人對話,一下則是要進去法院審問耶穌(參:約翰福音18:28-40)。彼拉多三進三出,原因是這些控告耶穌的猶太人不肯進入法院[3]。如此一來,反而使讀者覺得這些猶太人與被審的耶穌間似乎沒有任何交集– –正如光明與黑暗沒有交集[3](參:哥林多後書6:14)。第二個敘事特別的地方,就是彼拉多審判耶穌時的三次對話。從「審判的權柄」,「猶太人的王」,到「猶太人的國度」,彼拉多似乎完全不能明白耶穌對這三個話題的回應[3]。由這兩點,讀者可以略見當時猶太人之所以曾被耶穌責備「不明白真理」(參:約翰福音第八章),應是指其「不認耶穌」是從神來要做王的彌賽亞。而彼拉多也因其「不明白真理」(參:約翰福音18:37-38),才會順著猶太人的要求釋放「強盜」巴拉巴,卻把真正「猶太人的王」耶穌判死。而約翰在紀錄「耶穌受審」時特別強調的這兩點,其實正隱約呼應回約翰福音1: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的開場宣告!

因此,約翰意圖透過「耶穌的審判」,邀請讀者省思本身信仰的方向。約翰福音10:22-30記載有群充滿激情的猶太人,因為無法調和「自己對彌賽亞的期待」與「彌賽亞顯現時的作為」的落差,而跑來質問耶穌。他們對彌賽亞已有先入為主的看法,認定彌賽亞必定只能照他們所願來建立神國。可惜期待越大,失望越大,導致他們在耶穌受審時認不出「強盜」與「王」的差別。何謂「強盜」?約翰認為凡是在「道成肉身」的彌賽亞之前宣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這人就是「強盜」(參:約翰福音10:1-8)!而透過作者之後對審判的描述,我們看到當猶太人不認耶穌為彌賽亞,後果竟是真正的「強盜」被放回原本屬神的猶太子民中!這不啻是個警訊:我們是否在某些事上非常執著?非得要「耶穌」如此行,才符合我們對「救主」的期待?我們可能聽過一個牧師在水災中呼求神幫助的小故事[4],但是當我們真正遭遇環境的困難,我們這時是否正像那位牧師一樣,堅持定要照我們所願,才能認定那是從神來的活路?或著我們是否願意謙卑求神開啟眼睛,放下內心成見,好看到祂所預備的另一扇窗(參:哥林多前書10:11-13; 王下6:17)?

結論

至此,透過查考四福音書各自的文學結構,與分析各自福音書的編輯手法,我們可以看出四福音書的作者在「審判耶穌」上所強調的四個重點:馬太福音認為,這是義人代替不義之人接受死刑的審判,目的在教導耶穌的門徒必須虛心謙卑,才能持守義人耶穌所成全的救恩。馬可福音則強調巴拉巴耶穌與拿撒勒耶穌雖然有「相同」的復國意圖,卻用「不同」的作法,藉此教導我們,即便一件事看似合乎神的心意,我們依然要小心自己的「動機」和「做法」是否合乎神的標準。

而路加福音則是藉著耶穌受審的紀錄,加上開頭的以賽亞的預言,鼓勵我們不要因世上的苦難而感到灰心,因為萬事– –即便是苦難– –都有神的旨意在背後!最後,約翰福音則是藉著審判過程來提醒我們,信仰,不是神照我們的旨意而行,而是我們要觀察並且調整自己照神的旨意行,不然就可能成為約翰筆下那群敵擋真理的猶太人,讓強盜奪走我們的信心,甚至信仰完全敗壞,成為與耶穌毫無相關的陌生人。

但願在聖靈的幫助之下,我們都能看出神透過四個不同的作者,藉著耶穌受審判,與巴拉巴被釋放,所要傳達給我們的教導與敬虔生活的智慧。

(全文完)

[3] 梁美心, 與約翰同讀舊約: 再思約翰福音的十架神學, 天道書樓, 2015, 217-223頁

[4] 錫安日報, 故事:上帝的直升機 2008 https://www.ziondaily.com/2.0/web/daily_life_wisdom_08a/view.php?id=2968

註:圖為義大利畫家維迦略 (提齊安諾.維伽略Tiziano Vecellio)於A.D. 1543年所繪製的”Ecce Homo!”(看哪,這人!)油畫。佈景左右對稱於他的另一幅較早完成的畫”The Presentation of the Virgin”(獻上童貞女)。畫中耶穌從左邊的衙門準備緩緩走下階梯步上苦路,與之成為強烈對比的是看似順服民意,實則達成政治懷柔而志得意滿的彼拉多。圖片來源:https://www.titian.org/ecce-homo.jsp 畫家生平:https://en.wikipedia.org/wiki/Titian

彌賽亞與巴拉巴的受審(上)

前言

「審判耶穌」是四福音書當中都有的紀錄。為何福音書要記錄耶穌被審判?(哥林多前書15:1-4)因為耶穌來到世上,目的為要擔當我們的罪。並藉著祂從死裡復活,使其門徒能有復活的盼望。既然這是耶穌來到世界的目的,因此記錄耶穌生平的四福音書,有其必要紀錄耶穌如何面對審判,以至最終被釘死十架,三日後復活,完成基督教最核心信仰的歷史關鍵。

正因為耶穌被審判是十字架救恩重要的歷史關鍵,許多神學家都試圖要把四福音書當中耶穌受審的紀錄,整合為按照時間次序發展的歷時性報導。「歷時」的查考方法本身並沒有錯誤,只是容易造成資訊破碎,以及重組資訊後卻導致作者原始訊息失焦的危險。若四福音書作者原本就有各自要強調的中心思想,關於「耶穌被審判」則必定會有各自不同要強調的重點。故此,今天就讓我們用「共時」的方法,來各自分析並解讀四福音書當中「耶穌被審判」的記載,以求能發掘四位作者想要表達的意義並從中汲取教訓。

巴拉巴的名字與身份

在談論「耶穌被審判」這歷史事件之前,我們必須先討論另一個與耶穌一起在四福音書被審判的人物:巴拉巴。四福音書都有提到「巴拉巴」同時面對審判,卻是以不同的面向與「耶穌被審判」做對比。誰是巴拉巴?馬太福音27:16-17記載他是個囚犯。巴拉巴(BarAbbas)是當時常用的亞蘭語,意思是「父親的兒子」[1]。因此,巴拉巴可能是此人名字的補充稱謂。恰巧有些早期的福音書手抄本顯示這位囚犯「巴拉巴」的原本名字,可能也是「耶穌」!兩千多年前「耶穌」是猶太人之間常見的名字,就像今天約書亞(Joshua)也是英語世界中常見的名字一般。也只有如此理解,才能解釋為何使徒行傳3:13-14中彼得的講道辭有加上「就是那位(耶穌)」[2]的補充說明。照彼得的說法,他很可能知道當時受審判的是兩個同樣叫做耶穌的人,有必要講清楚是哪個耶穌,才是真正從「眾先祖們」來的那位彌賽亞。

至於這位巴拉巴耶穌的身份,新約四福音書與使徒行傳是用「殺人犯」(murderer),或「作亂造反的」(be seditious)描述[2]。所以巴拉巴耶穌很有可能是當時的革命份子(revolutionist)。而殺人的原因,非常有可能是因為反抗羅馬帝國的統治。更進一步來檢視他的另一個名字稱謂「巴拉巴」。原意為「父親的兒子」的稱謂巴拉巴,亦可能暗指他曾在猶太同胞面前自詡為「天父的兒子:彌賽亞」。他在耶路撒冷作亂殺人,可能就是因為想要推翻羅馬政權,建立自己的國度。換言之,巴拉巴應該不是一個尋常的殺人搶錢的強盜,而是當時想要推翻羅馬帝國,建立自己國度的諸多彌賽亞當中的一位。只是巴拉巴耶穌的反叛終告失敗,落在當時羅馬帝國統治下猶太省長彼拉多的手中。

馬太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了解這段歷史背景,就更能明白四福音書中關於「耶穌被審判」要表達各自的神學與應用。我們首先探討馬太福音關於耶穌被審判的經文:馬太福音27:11-26。在這段經文中,彼拉多的夫人強調這個面對審判的拿撒勒人耶穌– –對比另一個強盜巴拉巴耶穌– –更稱得上是義人!何為「義人」?馬太在第4節藉著因為賣主而後悔的猶大的口,說明「義人」就是「無辜沒有犯錯的人」。從兇殘冷酷的彼拉多反問群眾的問題,更可以看出連羅馬官方也不認為拿撒勒耶穌有犯任何該被處死的過錯。諷刺的是在這場審判中,「拿撒勒耶穌才是義人」這樣的見證,馬太特別紀錄是由不認識耶穌的彼拉多這對外邦夫妻,以及良心發現後悔恨不已的猶大所提出,不是那些以身為「義人」亞伯拉罕後代為榮的猶太人官長與祭司。

至此可以看出馬太的動機,在於藉著「義人耶穌被審判」與「不義的巴拉巴耶穌」被釋放強烈對比,以此強調耶穌捨己的救恩是給那些願意虛心認罪的人領受。身為使徒的彼得,在彼得前書3:18說明拿撒勒耶穌受死,是義的代替不義的受死。如此一來,義人審判受死所帶來的赦罪果效,是給那些能夠體認到自己才是不義的虛心者。這就呼應了馬太福音5:3; 5:10登山寶訓所說:心靈空虛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換言之,「義人」耶穌承受審判後所流出的血,目的是要讓心靈空虛的人承認自己的「不義」,因而接受洗禮以求罪得赦免(參:使徒行傳2:38)。並且受洗成為門徒後,還願意為義忍耐受苦。希伯來書12:1-2才會鼓勵那些已經受赦罪洗禮的門徒,當他們因為環境的惡劣快要失去盼望,就當思想,義人耶穌甚至願意替代不義的巴拉巴受死,怎麼能忽視這個得來不易的救恩,就此放棄?

馬可福音的彌賽亞與巴拉巴:

談過馬太福音,現在來看馬可福音15:1-15關於耶穌受審的紀錄。在這段經文中,第七節介紹巴拉巴耶穌是曾經帶領過一群人「作亂」στασιαστής(意圖「革命推翻」羅馬帝國)而殺過人的囚犯。為什麼馬可要如此形容巴拉巴?倘若我們參考馬可福音14:55-64的經文作為理解的背景,就能明白當時拿撒勒耶穌面對審判的原因,是因為耶穌承認自己是從神來的彌賽亞。當時若有人在猶太人群體中稱自己為彌賽亞,間接就是承認這人將會帶領猶太人重建大衛王國。接著在14:66-72馬可插入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記載,強調「彼得因為怕被認為是與耶穌同一個團體」所以不認主!綜觀這三段經文的敘事,我們可以明白馬可用「為了建國不惜造反殺人」的「巴拉巴耶穌」,對比「為了建國而要門徒放下刀」的「拿撒勒耶穌」。諷刺的是,這位拿撒勒耶穌並無作亂(革命)的意圖,現在卻遭受了不公義的審判。

因此馬可筆下的「拿撒勒耶穌受審」,主要在強調祂選擇的復國道路,是溫柔卻滿有力量的!就像前段所言,不論是巴拉巴或是拿撒勒的耶穌,都想要重建只屬猶太人的國度。差別卻在他們所選的道路。在馬可福音,我們可以看到拿撒勒耶穌忙著醫病趕鬼。除了馬可福音1:40-41說明耶穌行這一切是出自於祂的「憐憫」以外,其他都只見耶穌風塵僕僕的工作描述。而這樣的作法正好與巴拉巴相反!因為巴拉巴是聚集一群人拿刀殺人,公開反叛政府。看回我們的生活,當我們想要完成某件合乎神旨意的事情,我們是否有省察自己的動機與作法?是否有考慮到行動所帶來的後果?拿撒勒耶穌選擇憐憫的方法,沈默卻堅定地證明祂是彌賽亞(參:馬太福音11:2-6),雖然最終一步步走上十字架犧牲了肉體的生命,最後卻能復活坐在父神的右邊(參:希伯來書12:2-3)。捫心自問,我們是否有時為要達成某個目標,卻放棄了屬於基督徒該有的道德堅持呢?

(待續)

[1] 鮑維鈞, 天道聖經註釋: 路加福音(卷下), 天道書樓, 2009, 445頁

[2]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註:圖為荷蘭畫家林布蘭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i於A.D.1655年所繪製的”Ecce Homo!”(看哪,這人!)版畫。中間三位(左至右)分別為彼拉多,巴拉巴,與耶穌。 而畫中出現許多不合時空的場景, 如身穿1600年代衣服的旁觀者,或矇眼的正義女神雕像…等,在在顯示畫家意圖呈現這審判所造成足以穿越時空的影響。圖片來源:http://www.yshk-art.com/view-detail-440.html 畫家生平: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mbrandt